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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1 12:0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4-01-12
根据工作需要,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岗位性质
政府购买服务。
四、招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讲文明懂礼貌,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扎实稳妥,任劳任怨,能够吃苦耐劳,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熟悉文秘、财务、档案管理、资料整理等。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生源地或户籍为百色市的人员(市、县、区)。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8日-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一)报名要求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获奖证书、加分材料、个人征信报告及其他招聘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并填写《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西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由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笔试和附加分
(一)笔试。采取封闭式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二)附加分(附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学历学位加分(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0.5分,学士及以上学位加0.5分。
(2)受表彰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荣获校本级表彰1次加1分;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1次加1分;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常委部门、市直部门)表彰1次加2分;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常委部门、区直部门)表彰1次加3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含自治区常委部门)表彰1次加5分。(以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奖状等为准;证书、奖状等落款时间为2021.01.01--2024.01.12期间)。
(3)专业加分(1分)。经济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类别及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应用药学专业各加1分。
(4)工作经历加分(3分)。具有医疗保障部门工作经历6-11个月的加2分,1周年及以上的加3分。
(三)综合成绩=笔试分+附加分。
七、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附加分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入围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招聘单位联系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分+附加分)、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西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本次聘用期限为一周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期间,如受聘人员辞职、离职或被开除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期间管理考核、服务待遇等按照《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执行。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五)受聘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
(六)受聘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西林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76-8661360。
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西林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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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xxl.gov.cn/xxgk/jcxxgk/rsxx/zkzl/t17813167.shtml